雖然我很快的就看完這個故事了,但我還是要給負評,因為這個故事的價值觀很有問題,我完全不贊同未成年人甚至任何人去看這個故事,因為會混淆您的價值觀及是非觀念,以下聽我道來。

 

故事內容如下:受心儀攻的白月光許久,終於趁白月光落難時強姦了白月光(不只一次),而攻從國外回來發現這件事後,就有了一系列報復受的行動,包括強姦受、搶奪受的公司(其實是幫受把公司保住),假裝讓受一無所有等等,最後面受有反攻。

 

重點是,受把強姦白月光不當一回事,只覺得我很喜歡他,為他付出很多,強姦就沒甚麼大不了p眼被捅了幾下又不會死,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只要喜歡某人強姦就無罪囉?明明就是個強暴犯,而且是累犯,卻可以這麼大咧咧的給自己脫罪,簡直讓人不齒,我真的覺得這個作者的價值觀有很大的問題,今天如果是作者自己的p眼被捅還能這麼輕描淡寫的說出只是p眼被捅了幾下又不會死這種鬼話嗎???

 

最後受只輕飄飄的自我檢討了一兩句,根本沒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作者還真偏心,因為人渣受是主角就可以直接洗白白,但我覺得像受這種強暴累犯不覺得自己有錯的人渣根本就該進去牢裡蹲一輩子,以免以後再出來害人!

 

真的很不贊同這篇文章的錯誤偏差觀念,看了以後人人都覺得強暴只是小錯,反正死不了人,這世界上該多多少強暴犯?所以,我堅決反對任何人看這篇文、我堅決反對任何人看這篇文、我堅決反對任何人看這篇文(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arrow
arrow

    盧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